沈桂芬簡介
沈桂芬(1818年—1880年),字經笙,又字小山,順天宛平(今北京市宛平縣)人,祖籍江蘇吳江(今屬蘇州)。晚清洋務運動中央主要負責人之一。道光二十七年(1847)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咸豐七年,任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同治二年(1863年),署山西巡撫,嚴禁種植罌粟。六年任軍機大臣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九年遷兵部尚書,十一年加太子少保。光緒六年,卒,贈太子太傅,謚文定,入祀賢良祠。 ...〔? 沈桂芬的詩文(5篇)〕人物生平
沈桂芬,順天宛平人。本籍江蘇吳江。出生于同里沈氏望族,晚清重臣,人稱“吳江相國”。歷仕道光、咸豐、同治、光緒四朝。
道光二十七年(1847)中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咸豐二年(1852),大考一等,擢庶子。累遷內閣學士。先后典浙江、廣東鄉(xiāng)試,督陜甘學政,充會試副總裁。咸豐八年(1858),丁父憂。服闋,補原官。晉禮部左侍郎。
同治二年(1862),出署山西巡撫,明年,實授。連上移屯、練兵諸疏,并稱旨。桂芬以山西民食不敷,自洋藥弛禁,栽種罌粟,糧價踴增。于是刊發(fā)條約,飭屬嚴禁。疏陳現辦情形,上韙之,頒行各省,著為令。旋丁母憂。同治六年(1866),起禮部右侍郎,充經筵講官,命為軍機大臣。歷戶部、吏部,擢都察院左都御史,兼總理各國事務大臣。遷兵部尚書,加太子少保。
光緒元年(1875),以本官協(xié)辦大學士。京畿旱,編修何金壽援漢代天災策免三公為言,請責斥樞臣,諭交部議。桂芬坐革職,特旨改為革職留任。旋復原官,充翰林院掌院學士,晉太子太保。
桂芬遇事持重,自文祥逝后,以諳究外情稱。日本之滅琉球也,廷論多主戰(zhàn),桂芬獨言勞師海上,易損國威,力持不可。及與俄人議還伊犁,崇厚擅訂約,朝議紛然 [1]? ;桂芬委曲斡旋,易使往議,改約始定,而言者猶激論不已。桂芬久臥病,六年,卒,年六十有四,贈太子太傅,謚文定。桂芬躬行謹飭,為軍機大臣十余年,自奉若寒素,所處極湫隘,而未嘗以清節(jié)自矜,人以為難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