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判黃元功頃攝守蔚平枕江有小亭予假居久之稍加葺治且作詩其上名之曰橫江今既還職輒用寫呈》拼音版
宋代:李光
簽判黃元功頃攝守蔚平枕江有小亭予假居久之稍加葺治且作詩其上名之曰橫江今既還職輒用寫呈-李光
西來一水護(hù)山城,突兀橫江占小亭。春盡浪花浮竹屋,夜深漁火亂沙汀。
支頤塵榻清無夢,隱幾明窗醉有經(jīng)。掃灑待君還舊隱,卻來相對守黃庭。
唐代·李光的簡介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發(fā),一作字泰定,號轉(zhuǎn)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東南)人。南宋名臣、文學(xué)家、詞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陽王李琎之后?;兆诔鐚幬迥辏?106年)進(jìn)士,調(diào)知開化縣,移知常熟縣。累官至參知政事,因與秦檜不合,出知紹興府,改提舉洞霄宮。紹興十一年(1141年),貶藤州安置,后更貶至昌化軍。秦檜死,內(nèi)遷郴州。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復(fù)左朝奉大夫。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贈資政殿學(xué)士,賜謚莊簡。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莊簡集》等。
...〔
? 李光的詩(336篇) 〕